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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
走读生安全协议书 责任编辑:zzp    发布时间:2017-02-21

学生的安全重于泰山,我校在抓好教学质量的同时十分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为了使我们的安全工作做得更加周密,希望家长能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走读学生是安全教育的重点,为加强我校走读生的管理,也为了能让家长增强安全意识,明确自己的教育责任,确保您子女的安全,按照我校的实际情况特与您签订《江油市职业中学校(B区)走读生安全协议书》。 

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家长对学生的安全负有教育﹑管理和监护的责任。子女在走读期间家长应有以下管理责任: 

1、学生申请走读必须经家长同意。学生走读期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对子女的交通安全和校外的管理全权负责。 

2、家长应向学校提供家庭准确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主动了解学校上课的作息时间,督促子女按时到校学习,参与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并经常与班主任和老师联系,了解子女在校情况。如果家长有失教育管理监护职责,造成事故,家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3、走读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校外安全责任,应由家长负责管理。学生放学后及放假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规定认定。学生放学后,进网吧、游戏厅等社会娱乐场所出现不良后果,或在社会上交友、参与不健康活动或有危险性活动,出现安全事故应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4、学生不能按时到校,家长必须向该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5、学校正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承担。 

6、走读生午休由监护人或监护人指定的人监管在家休息,监护人或监护人指定的人必须督促自己的子女上课时间到学校上课,否则后果自负。 

7、走读生离校时,如无家长接送,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负责。 

8、走读生学校不要求上晚自习。如家长和学生要求上晚自习,则必须由家长和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上晚自习。走读生上晚自习由家长负责接送,并负责路途所有安全责任。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我同意走读,也同意《江油市职业中学校(B区)走读生安全协议书》。

 

家长(签字):                          家长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学生(签字):    

 

江油市职业中学校政教处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百份以上不加盖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