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职业中学校
“省示范学校”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邀请公告
一、我校2018年经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批复启动的“省示校”建设项目,2019年2月经江油市发改局以江发改[2019]46号批复同意实施,现已经进行到政采购的相关阶段,学校在报请上级管理部门的前提下,拟采用比选方式确定采购代理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竟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油市职业中学校“省示范学校”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项目业主:江油市职业中学校
三、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遵守相关批复文件的原则并根据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办理招标有关手续的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投标报名;组织评标专家的邀请、开标、评标、定标会议;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参与验收、合同备案、招标过程资料的备案等招标代理工作。
2、具体代理范围条款以委托合同约定。
四、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
1、承担本项目招标的代理机构应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专业力量,可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2、遵守行业规范,能够遵循招投标法律、法规,自觉公正履行职责,信誉良好。报名人员须为本次的项目负责人,且必须熟悉政府采购的相关业务,主动接受相关政府采购部门的监督管理,全程负责本项目政府采购的相关代理服务工作。
3、提供以下证件: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相关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内需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需提供项目组人员情况表及项目组人员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注:提供一套以上资料复印件(原件证书报名现场核查后退还,加盖招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所有资料复印件由比选人留存。
五、比选公告、结果发布媒介、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公告、结果发布媒介为江油市职业中学校官方网站,网站地址为(http://www.scjyzz.com)
(2)比选时间:2019年3月15日9时00分,如因特殊情况比选时间变更,江油市职业中学校网站进行公告;
(3)比选地点:江油市职业中学校二楼小会议室。
六、比选结果的确定
比选人采取资格、业绩(近似本项业绩优先)、商务及服务承诺等方面综合评定比选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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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及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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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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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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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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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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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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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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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0分;
2、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相关证书复印件10分;
3、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内需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分;
4、需提供项目组人员情况表及项目组人员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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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类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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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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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力及业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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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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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近两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来政府采购代理合同,每有一份得1分,最高得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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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业绩、实力类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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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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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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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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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参选商的服务承诺,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第一名的得20分;第二名的得15分;第三名的得10分;名次可以并列。(关于承诺的真实和可行性由评委组集体量实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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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类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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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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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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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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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制作规范性,进行排序,最好的得20分;第二名的得15分;第三名的得10分。(关于文件的制作规范性,由评委组集体决议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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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类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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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比选文件递交
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将比选申请文书密封后于 2019年3月1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江油市职业中学校209B室。
八、联系方式:
比项目业主:江油市职业中学校
地 址 :江油市诗城路西段219号
邮 编 :621700
联系 电话 :0816-3598511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