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油市职业中学校纪委 监察室
关于在职教职工校外兼职兼岗审批备案的
通 知
全体教职工:
为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摸清教职工校外兼职兼岗行为底数,着力推动教职工兼职兼岗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我校在职教职工在校外有兼职兼岗行为的,须按照管理规定经学校领导审签同意后,报学校纪检监察室备案,并按要求填写《江油市职业中学校教职工兼职兼岗审批备案表》。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后,对外兼职兼岗人员应及时将其兼职兼岗协议/合同/任命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交学校纪检监察室留存。
请有此类行为的教职员工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教职工兼职兼岗备案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