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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视点文摘
严慈相济的“严”真的难界定吗? 责任编辑:学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6-12

家长提出,什么程度才算体罚?听起来好像是个不成问题的问题,但放在一个适用于评价所有老师的调查中,其实是个大问题。

比如同一个老师,用戒尺打孩子小手3下,在狼爸和羊爸眼里,就是正负两极的评价。

记者在百度搜索了一下,什么程度才算体罚?原来在网上这样问的人,还真不少。

大家都在困惑:一方面,我们都知道要尊重孩子,教育要人性化,要解放孩子夸奖孩子;另一方面,只要是孩子,他总会调皮,总会犯错,比如不做作业、上课睡觉、课堂上和其他人大声聊天等,这种影响其他人的行为,又该怎么约束和惩罚?

问老师,老师说,惩罚学生要看运气,运气好,家长理解,会配合老师教育孩子;运气不好,自己就惹到麻烦了。

惩罚学生到哪个度才算合适?眼下教育部门没有规则和指导,老师无所适从,家长要维权时,也茫然无措。

一位到国外考察过的教育专家说,国外还真有对教育惩罚量化的,日本、英国等国家,都对学校和老师的惩罚权进行了详细界定。

韩国的“学校规定预示案”,更详细规定了惩罚的对象、原因、部位、程度等,还对体罚做出了各种严格限制,比如学生有权提出以其他方式代替惩罚,要有其他教师在场等。

如果我们国家也有一系列措施,规范老师的行为,那么老师和家长也许会摆脱现在要“靠自己心里一杆秤,评价老师行为是否构成体罚”,导致一千人有一千个标准的尴尬。

在钱报家长会QQ群,众家长在线热议后得出的结论是,像温岭幼儿园老师这样拎耳朵,肯定算体罚。但是,总不能等所有教育问题,发酵到这种程度,我们才发现,才解决吧?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2012-11-14 05:56:00  http://news.163.com/12/1114/06/8G8H3OAK00014AED.html )